近日,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党委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安排的通知,对集团公司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了今年8个方面的学习内容,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二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三是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专题学习。四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学习。五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国企改革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六是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七是党内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八是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要按照《陕西有色集团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切实做到学习计划有部署、学习时间有安排、学习内容有落实。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集体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8次。中心组成员每年应围绕不同学习主题,撰写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2篇以上,撰写调研报告1篇以上。要落实督学机制,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全年深入每个党建工作联系单位指导中心组学习研讨、开展旁听督导不少于1次,总部联系部室和各单位党委宣传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要建立学习考试制度,各级党委每年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2次政治理论学习考试,将考试结果报上级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备案。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始终聚焦政治学习定位,在提升学习思想性、理论性上下功夫,在提高决策水平决策能力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深学深悟、常学常新,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既向书本学又向实践学,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正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切实推动企业高质量高效益发展。
通知要求,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2021年个人学习计划、权属各二级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要及时报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